辦公桌椅多年未更新 吹冷氣要自費? 教師團體向議長張峻陳情 呼籲縣政府「像對待神明一樣善待教師」


9月議政報導:議長張峻

辦公桌椅多年未更新 吹冷氣要自費?

教師團體向議長張峻陳情 呼籲縣政府「像對待神明一樣善待教師」

 

 

本刊訊

       九月廿七日下午花蓮縣教育產業工會理事長陳源豐、花蓮教師會理事長陳碧華、花蓮縣教師會總幹事楊金龍,代表花蓮縣教師會、花蓮縣教師職業工會,花蓮縣教育產業工會,連袂到花蓮縣議會議長室遞交陳情書。

  陳情內容指出,因花蓮縣部分國中小(花崗國中、國風國中、自強國中、明義國小等)教職員辦公室,在極端氣候、炎炎夏日中使用冷氣機,電費卻必須由辦公室教職員工自行分攤支付,這些學校的行政處室辦公室和教師辦公室都是依據教育部頒布的「國民中小學設備基準」或「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設施設備基準」,所應具備的學校基本設施。從去年開始,全國國中以下學校班班有冷氣,冷氣機所使用的電費也是行政院政府專款補助,大多數縣市教師辦公室和行政處室辦公室的電費也是由縣市政府編列預算支付,為何花蓮縣卻有學校教師辦公室和行政處室辦公室使用冷氣機的電費,必須由教職員工自行分攤支付?陳情文又指,如果縣府財源拮据,需要共體時艱的話?是否縣政府上自縣長室,下自各局處單位辦公室,也比照這些學校辦理,冷氣機使用電費,均自行分攤支付?

       另外,花蓮縣部分學校教師辦公室或教室的辦公或電腦桌椅,過於老舊,至少10年或20年以上未曾更新;某所學校教師辦公室的辦公桌甚至是已經報廢不堪使用的桌子,老師們使用的辦公桌椅大都25年以上未更新。不少老師為了避免腰酸背痛,就自掏腰包,自行購買較符合人體工學的椅子來坐。

       花蓮縣教師會和花蓮縣教師職業工會代表,在今年八月廿五日召開的花蓮縣112年度教育審議委員會第一次會議中提案,請花蓮縣政府教育處調查花蓮縣立學校教職員工目前休息室和教室使用的辦公和電腦桌椅,已使用多少年和是否堪用?並請花蓮縣政府編列預算。該次會議中得到的答覆是:「以中央現行計畫經費為優先申請補助改善;茲因縣預算整體額度預算有限,針對急迫性及安全性需求部分,由本府協助學校改善。」

  本席建議縣政府應照顧與體恤教師的辛勞,提供教師一個安全舒適的教學環境,此舉也將提升教師的教學品質,最終受惠的就是學生與花蓮的教育。教育乃百年大計,教師就是百年樹人的園丁,再窮也不能窮教育,再苦也不能苦到教師和學生。花蓮縣政府應將心比心,重視教師的基本需求和權益。

       花蓮縣議會將在下次會期中提出此案,希望縣政府善待全縣教師,提供教師一個舒適的環境,希望縣府在下次預算編列時,能編列各項老舊設施汰換的所需經費,且不要再自行負擔額外的費用。

       花蓮縣的三個教師組織會在教師節前夕來到議會陳情,足見學校教師們對於老師設施帶來的不便,已經隱忍許久,才不得已為之。這筆費用並不高,與其編列那麼多的活動經費、宣傳經費、記者會、論壇、宗教補助……等,其實只需從中編列九牛一毛的經費即可解決的問題,何以要讓教師團體以陳情的方式訴諸於眾,著實令人情何以堪。企盼府會真心合作,關心民瘼和教育現場最基本需求,方為縣民之福。花蓮縣議會將為教師的反應據理力爭,讓教師得到應有的尊重和被平等對待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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